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昆明市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同时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1]

主要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案件。
2.审理法律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二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按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决的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定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