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文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党组成员
王新文,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年6月23日,据人民网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1]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