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文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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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文,男,
汉族
,1968年1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
博士。
曾任
山东省
济南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年6月23日,据
人民网
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1]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系
给排水
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