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园

民国时期贵宾莅临宴聚之处
海棠园,位于泉城路院前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大院内。在清巡抚院署大堂西北隅,珍珠泉的北侧。现仅存一株海棠

建设背景

仅存的这株海棠,传说是北宋齐州知州曾巩所植。1954年被西移50米,主干枯残,但又从树墩处萌生幼芽数丛。如今,新生的树干已长至直径35厘米,老树新干,枝繁叶茂,冠径已达8米。民国时期,此处称“珍珠社”,为省政府西花厅,是贵宾莅临宴聚之处。后以宋海棠命名为“海棠园”。
海棠园

建筑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