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为明朝进士,在《明史》列传中出现了两次,即有两个张岳。分别是列传八十八中来自福建惠安的维乔和列传一百一十五中来自浙江余姚的汝宗。 张岳,字维乔,号净峰,福建惠安净峰西头人。明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生于官宦世家。自幼好学,以大儒自期。正德八年(1513年),乡试中解元;正德十一年(1516年),会试成进士,授职行人,掌朝觐聘问事。[1][2][3] 张岳,字汝宗,余姚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行人。擢[zhuó]礼科给事中。[4][5] 人物经历
张岳(1492-1553),字维乔,号净峰,福建惠安县净峰西头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授行人,因谏阻武宗南巡,被廷杖,贬为南京国子学正。世宗即位,张岳官复原职,迁行人司右司副。后改任南京武选员外郎,历主客郎中。出为广西提学佥[qiān]事,改提学江西。坐事贬为广东盐课提举,升廉州知府、广东参政。时塞上多事,被荐迁右佥都御史巡抚郧阳,移抚江西,进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进兵部右侍郎,召为兵部左侍郎,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进右都御史。嘉靖三十二年(1553)正月二十八日,死于沅州,年六十二。赠太子少保,谥襄惠。张岳博览文章,经术湛深,其学不喜王守仁之说,以程、朱为宗。著有《小山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