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在2010.09.21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

修订的条例

(1998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品种培育和种畜禽的管理,提高种畜禽质量,促进畜牧业向产业化和高产、优质、高效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