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缙彦

明末清初官员
[jìn]彦(1600——1672年)河南新乡人,明末清初历史人物,明兵部尚书,后降清。
张缙彦任陕西省延安府清间县令时,该县已为李自成的农民军领地。张为保全明廷县署,向农民军宣扬封建的“忠义”之道,使2000余名农民军受骗归田。张调任三原县令后,又率乡旅镇压农民军,从农民军中抢出翰林程正揆之子。由于缙彦效忠明王朝,镇压农民军有功,先后任户部主事、翰林院检讨、兵部给事中、侍郎、尚书等职。[1]张缙所著述的《宁古塔山水记》为黑龙江省第一部山水志,还有第一部严格的现代意义上的散文集《域外集》。[2]崇祯十六年,张缙彦因善谈兵擢兵部尚书。次年李自成农民军围北京,与太监曹化淳开齐化、东便二门降。后脱逃,以贿马士英,任福王政权兵部尚书,总督北直山西河南诸处军务。[3]顺治元年(1644年),张缙彦降清,后复任明福王所授都督;再受洪承畴招降,历官山东右布政,工部侍郎,江南徽宁道。[4]

个人生平

早期经历

少年时即聪颖过人,十岁时即能作文。读书必定寻根究[]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乡试举人,明崇祯四年(1631年),中进士,授清涧知县,不久调三原知县。明崇祯十年(1637年),迁户部主事。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历任编修、兵科都给事中,曾上书弹劾杨嗣昌崇祯十六年(1643年),兵部尚书冯元飙见大势已去,称病辞职,推荐李邦华史可法代替自己,崇祯不听,[zhuó]升张缙彦为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