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金钱利益。使用拥有版权、特许权、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税。一般而言,为了能够取得复制或演出作品的权利,即会支付给作品发明者或创作者款项作为版税。 版权使用费对于版权持手人而言,这是一种收入。在多数的国家,此项收入都要支付税赋的,形式是预扣所得税。[1] 基本含义
提起版税,许多人甚至包括法学圈子里的人都认为“版税”就是一种税收。其实这是对版税含义的大大误解。版税和国家税收完全不是一码事。
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具体地讲,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出版版税的计算方法是,图书单价×图书印数或销量×版税率;戏剧、音乐、舞蹈等作品的上演版税,其计算方法是,票房总收入×版税率;录制版税的计算方法是,录制品单价×录制品发行数×版税率。版税制一般不适用于报刊发表作品的付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