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9年开始实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的法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并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进行修正。[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旨在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

发展历程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2]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进行第一次修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