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军事法庭

1946年成立的临时国际性刑事诉讼机构
国际军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简称:IMT[1]),主要指欧洲(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Major War Criminals,Nuremberg;简称:IMTN)和远东(日本)国际军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简称:IMTFE),是受权审判和处罚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日本主要战犯的两个临时性国际刑事诉讼机构,具有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和处罚的全部司法职能。[2][3][4]
1945年8月8日,美英法苏四国政府在伦敦签署《关于控告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简称伦敦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据此成立的国际军事法庭,在德国纽伦堡纳粹德国战犯和犯罪组织进行审判和惩罚;军事法庭庭长由英国大法官劳伦斯担任。[5]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进行了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战争罪犯进行的数十次军事审判。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其中3个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则无罪。除了这22名被告和6个团体外,其余被告均在1946年至1949年接受美国军事法庭审判调查,即纽伦堡后续审判。[6][5]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等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理。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始进行,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这次审判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判决书对日本帝国主义策划、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并宣判25名被告有罪。[6]

历史沿革

成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