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惠娟,女,1957年出生,淮安市富丽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1][2] 1974年,宋惠娟被分配到清江市冶金粉末厂。1990年,宋惠娟调至中房淮安公司,负责当地的一些小区拆迁工作。1993年,宋惠娟到了淮安市房改办,开始承担全 市公房的出售审批工作。1994年,淮安房改办成立了淮安富丽房地产开发公司,宋惠娟出任总经理。[3][4] 2013年9月17日,宋惠娟因涉嫌贪污罪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同月30日,宋惠娟被逮捕,后被羁押于淮安市看守所。[1][5][6]2014年11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惠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七十万元;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5]原审被告人宋惠娟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4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6] 人物经历
宋惠娟童年时随家人至涟水县。1974年,宋惠娟分配在清江市冶金粉末厂。8年后,宋惠娟调到了淮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办公室,紧接着在淮安市房管处参加了当年的全国房屋普查。1990年,宋惠娟调至中房淮安公司,负责当地的一些小区拆迁工作。1993年,宋惠娟到了淮安市房改办,开始承担全市公房的出售审批工作。1994年,淮安房改办成立了淮安富丽房地产开发公司,宋惠娟出任总经理,公司发展迅猛,陆续在淮安开发了多个楼盘,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涉及10000余户家庭。[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