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29条,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4号)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