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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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备案、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5章29条,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
委员会令
(第14号)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