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

政府征税的客观基础
税收课征基础的简称,是国家应征税的客观基础或对象它有两层意思:就税收征收广度而言,是指课税对象的范围,如商品、财产、行为、所得等。就某一税收计算,税基指计税依据。它是税制要素基本内容之一。合理选择税基是设计税收制度的重要环节,它对社会总税负水平和一个税种的具体负担水平,都起重要作用。一般来说,选择税基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税源分布变化情况。选择税基在结构上要同税源分布相适应,尽量选择那些税源较为广泛、充裕的课税对象,作为主导税基。(2)税收收入。税基和税率是影响税收收入的两个主要因素,在税率不变和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收入;缩小税基,会减少收入。(3)国家政策。如果税率不变,税基宽窄直接影响纳税人负担水平,国家可以通过免税额、税前扣除、税前还贷等方式、引导纳税人行为,体现国家政策。[1]
税基与课税对象数量有联系,但也有区别。两者的联系表现为,在许多情况下,税基直接是课税对象数量的某种表现形式,如在对商品征税时,税基是商品的件数、吨数、或销售收人金额,在对所得征税时,税基是所得额,两者又是有区别的,在有的情况下,税基只是课税对象数量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如对企业所得课税时,课税对象数额是全部所得额,税基则是从其中作了一些扣除后的余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税基则是全部所得中超过免征额的部分。[2]
不同的税收由于其计税依据与课征对象的不同,其税基也各不相同,有狭窄之分。选择的税基广则税源多,其课征意义就大,选择的税基窄则税源少,课征意义也就较小,因而税基的选择是税制建设上的一个重要问题。[2]

含义

税基即“课税基础”,具体有两种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