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负责清史纂修组织工作的学术机构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隶属于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是负责清史纂修组织工作的学术机构。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下设有秘书组、通纪组、典志组、传记组、史表组、图录组、篇目组。[1][2][3]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首任主任为戴逸[4]
2002年8月,经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周密调查和审慎考虑,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批示,做出了启动清史纂修工程的决定。2002年12月12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成立,戴逸出任编委会主任。2003年1月28日,清史编纂启动会议召开,提出“编纂出一部能够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高质量、高标准的清史巨著,使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之作”。清史纂修工程正式启动。[1]2004年4月2日,清史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5]2009年10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印发《关于清史纂修中重大学术问题表述的意见》,供研究撰写和审改工作遵循。2012年6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基础工程档案组、文献组、编译组撤组。2014年5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成立篇目组、质检组。2017年4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完成《<清史>编纂总则例》修订工作。2018年10月30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与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向文化和旅游部上报《清史(送审稿)》,《清史(送审稿)》进入上级主管单位送审程序。[6]

历史沿革

成立背景

1914年,北洋政开设清史馆,历时十四年,到1927年大致纂成一部合乎传统正史体例的史稿,但因时局变化,来不及细加核改,便匆匆推出《清史稿》而告终。虽然这部《清史稿》在清史纂修史上是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标志,也曾经为清史研究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然而,鉴于这部史著从观点到史料、体例等方面,都存在着十分严重的缺陷,所以在国家和社会两方面都没有得到一部正史所应有的承认。所谓“第二十六史”的称呼,大多是书商为推广发行而使用的宣传用语,从未成为公认说法。就连当初的编纂者自身,也不敢宣称清史纂修已经成书,而只敢将此稿视之为“先导”,书名亦明确加一“稿”字。北伐结束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基于与北洋政府的不同政治立场,很快公开表示了不承认《清史稿》具有正史地位的态度。不过,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条件,也同样无法为完成一部更为完善的清史提供保障。这就决定了整个民国时期的清史纂修活动,最终不得不以这部《清史稿》而草草宣告收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