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监察委员会

朔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机构
朔州市监察委员会是朔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机构,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朔州市监察委员会由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作为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正式成立

2017年2月25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了朔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朔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朔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监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