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公安工作等职责。现任厅长系陈育煌[a]。[1][2] 吉林省公安厅内设23个机构,拥有6个直属事业单位。[3][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公安工作。[1]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