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遗嘱[1](Living Wills),是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的概念,指的是金融机构在面临实质性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时,预先拟定并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快速有序处置方案。这一制度旨在促进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运营能力,或将部分业务功能分拆或整个机构有序关闭。
背景介绍
生前遗嘱,[2]又称为“恢复与处置计划”,是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为了应对“大而不能倒”的银行所制定的风险化解机制。在中国,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经签署了生前遗嘱,建设银行等也在积极研究相关的方案。平安银行成为首家公开确认实施生前遗嘱的中国商业银行。 内容概述
生前遗嘱[3]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遗嘱,它是一种个人意愿的表达,规定在疾病晚期或长期昏迷状态下,个人愿意接受或拒绝特定的医疗措施,如生命支持系统或插管喂食。这种遗嘱在个人生前生效,且不会涉及财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