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官制

五代十国官制
五代十国官制大体沿袭唐制,朝廷以三省六部为主干;地方官制也是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重要城市设府。变化较突出的是枢密院地位提高。唐代宗时设内枢密使,本由宦官担任,掌传递诏旨密奏。唐末改由士人充任。至后唐时,枢密院长官枢密使可参议军国大政的决策了。后周规定枢密院专管全国军事,不管民政。这种情况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宋代中书、枢密对掌文武二柄的职官体制。五代十国的各个政权是唐末藩镇割据势力的延续,他们依靠武力维持统治,因此对于麾下的幕僚给予重用,对于许多重要职务作为临时差遣委派幕僚去做,这样就使旧有的一套正式官职近于虚设。这时期的官制虽然基本沿用唐制,但各朝又有不少变化。

内容简介

五代十国(公元907—979年)是连结唐、宋两大王朝的五个小朝廷和十个割据政权。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除后唐建都洛阳外,其余都建都开封。十国指吴、南唐吴越、闽、南汉、楚、南平前蜀后蜀北汉。除北汉在北方,其余九国都在南方。

机构类型

五代设官,大体沿用唐制。三师三公为加官。行政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在唐代,特别是高宗以后,凡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为职衔,不是正式官称,直到五代后晋才正式升为正品,从而正式确立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首脑的宰相体制。三省六部、御史台、诸卿监的设置变化不大,惟不如唐朝之全。唐后期宦官权力很大,五代宦官势力有所削弱。后梁不用宦官掌枢密,改枢密院为崇政院,设院使,任士人,备皇帝顾问。后唐恢复枢密院,设院使、副使。后唐庄宗时候,用武臣为枢密使,从此,文事任中书,武事任枢密。枢密使分宰相事权,有“枢相”之称。五代以“使”名官的现象相当普遍,据《五代会要》所记,有30多种。重要的是三司使。唐代管理财政的使职很多,顺宗宪宗时候,曾一度将户部、度支、盐铁转运三使合为一个部门,称“三司”。凡任三司使者,同时任相,称“计相”。后梁设建昌院掌财政,置判建昌院,或建昌宫使。后改租庸使。后唐时候恢复三司使,财政大权仍归于三司。三司使作计相,与中书、枢密并重。地方重要的是节度使。节度使都有亲兵,称“牙兵”。牙兵由都押衙(或牙)、押衙统领。在朝代的更迭中,节度使起重要作用。地方仍分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重要的城市设府。军事要地设大都督府。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设军,成为一级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