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栋(1851—1904),台湾彰化人,台湾清治时期著名将领,雾峰林家第六代。林朝栋在中法战争时的优异战功,得到刘铭传的青睐,因而在刘铭传主政台湾期间得到重用,除了负责抚垦业务外,也接掌当时台湾最重要的外销品之一樟脑的管理工作,并统帅当时全台湾最具战力的部队栋军,一肩扛起台湾中部的治安与国防工作。但乙未战争令林朝栋心灰意冷,举家迁至厦门,最后在上海病逝。[1][2][3]
人物生平
林朝栋,1851年出生于彰化县阿罩雾庄(今台中市雾峰区),为林文察长子。出生前一年祖父林定邦与邻近土豪林妈盛发生冲突,遭其手下杀害,不久父亲林文察将林妈盛拖至林定邦墓前报仇雪恨,之后前往自首而进行判决,直到1853年小刀会来台起事后才被召入军中担任勇首,随后赴福建支援太平天国战事,并于1863年回台平定戴潮春事件,最后在1864年年底返回福建支援,而战死于漳州万松关,当时林朝栋14岁。 虽然与父亲林文察相处时间有限,但林朝栋和父亲一样,自幼熟读兵书,喜欢练武,有次练武时不小心伤到一只眼睛,只剩一眼能见事物,因而得到“目仔少爷”的称号。1868年林朝栋与杨永萍结婚,婚后杨永萍鼓励他考取功名,但林朝栋对考试没兴趣,故无未听从妻子的建议。
1870年,林朝栋二叔,林家当时的家长林文明被控侵占虏人以及带头威胁官府等罪而被官府密谋,被凌定国突然斩杀于审堂之上。因此,林家在林朝栋祖母林戴氏与叔公林奠国带领下,展开长达15年的诉讼案件,其间并四度前往北京控诉,而林朝栋也曾前往福州和北京诉请冤情,但始终没有结果,不过因捐官而获得兵部郎中之职务。1882年,林戴氏重病不起,而林家也因控诉案花费大笔家产,但却难获胜诉,于是经过多番考虑后,林朝栋为林文明结案,并返回台湾接掌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