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发生在广东惠来公路上的抢劫杀人案
“粤东第一案”是指1997年5月发生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公路上的一宗冒充警察抢劫巨款并杀人的案件。[1] 1997年5月19日,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周曙光、李冬青、陈国安三人受雇押解801万元巨款前往惠州和深圳。[1]当载款车行驶至广汕公路惠来与陆丰交界处时,被以李瑶儿、黄继先和李潮丰为首的一伙歹徒拦截。歹徒冒充公安干警,以查走私为借口将人和车劫持,途中,将被害人陈国安、李冬青枪杀。至潮阳两英公路圆山村道时,李瑶儿一伙将载款车上的801万元搬上假警车,然后将周曙光押到公路旁开枪打死,并将载款车及3具尸体弃于现场。[3][2] 案件发生后,广东省公安厅迅速成立指挥部和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至1997年8月上旬,抓获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用的枪支弹药一批,起回赃款共100多万元。[1]2004年9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粤东第一案”主犯李瑶儿进行宣判:李瑶儿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李瑶儿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在此之前,先期落网的同案犯李潮丰、黄继先已枪决,林俊仁等被判刑。[2] 案件背景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市场经济高度活跃、人们商品经营意识异常强烈的广东省普宁市,兴起一种做“过数款”的营生,它相当于“私人信贷”式的旧“钱庄”。由于银行金融系统借款、付款及周转等等难以满足急剧运转的商品流通领域的需求,自90年代初开始这一现象便应运而生,普宁全市专门从事这一行当的个体专业户最多时达四、五十家。其中有一家户主姓李,每隔两天就要往惠州、深圳运送一次“过数款”,每次至少都有数百万元。为此他专门雇请了一辆“桑塔纳”出租车,司机名叫周曙光,押款员则是李某的亲戚陈国安和李东青。由于“过数款”这一新生事物发展迅猛,社会管理上尚未能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这就为铤而走险者提供了可乘之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