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合木提江·巴拉提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副州长
马合木提江·巴拉提,男,维吾尔族,1963年1月出生,新疆精河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副州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2020年4月22日,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合木提江·巴拉提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人物履历

1978年10月至1981年7月,博州农业机械化学校农业机械化专业学习;
1981年7月至1991年10月,精河县司法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