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信托存款

普通信托存款
普通信托存款又称“单位资金信托”或“单位信托存款”。是委托单位把可以自主运用的资金委托给金融信托机构加以管理和运用,以获取相应信托收益的业务。其对象为企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留的节余资金、财政预算外的节余资金及保险收益节余资金等。

正文

其特点是:委托人一般不指定资金的具体对象或项目,而由金融信托部门自选用款对象; 在资金的运用过程中,金融信托部门要确保资金安全,并定期向受益人支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