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到1970年设立的一个隶属于国务院的部级机构,主管建筑工程等工作,各省市设建筑工程局,归建筑工程部领导。
部门简介
建筑工程部曾经先后设立过材料总局,设计总局,施工管理局,供应运输局,技术情报局,城市建设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计划统计司,劳动工资司,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综合勘察院,给水排水设计院,水泥研究院,玻璃陶瓷研究院,非金属矿工业管理局,玻璃陶瓷工业管理局,新材料及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等。
历史
建筑工程部的前身是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总建筑处,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做准备,拟成立建筑工程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任命陈正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部长,周荣鑫、宋裕和、万里、刘秀峰为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副部长。建筑工程部隶属于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8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37军受建筑工程部领导。1953年1月,37军番号撤销,原37军司令部合并到建筑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