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机场发展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二)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立完善“一城一交”等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大交通”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参与推进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三)负责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综合运输,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降低物流成本。负责城市客运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协调铁路、航空运输企业有关工作,监督机场服务工作质量。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