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老干部局是负责离休干部提高待遇的审批等工作的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研究拟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
二、检查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宣传;向市委反映老干部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
三、调查掌握全市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指导全市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市直各部门和指导各县(市)区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