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

无成瘾物质作用下对互联网使用的失控行为
网瘾(全称:网络成瘾;外文名: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1]),是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对互联网使用冲动的失控行为,表现为过度使用互联网后导致明显的学业、职业和社会功能损伤。[2]
网瘾这个名词最初是美国的精神科医生伊万·戈登伯格想拿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手册(DSM-IV)调侃而编造出的概念。自1995年以来,美国精神病学界做了大量关于"网瘾"的学术研究。但即使是全球最先提出网瘾诊断标准的美国心理学家金伯利·杨,也认为网瘾不是一种独立的精神疾病。2007年6月,美国医学会未同意把"电子游戏上瘾"列为精神疾病。随后,美国医学会也拒绝向美国精神病学会推荐把"网瘾"列为正式的精神疾病。 [1]2008年11月,由北京军区总医院陶然主持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首次将网瘾纳入精神病范畴。2009年,卫生部否定了将"网瘾"作为临床诊断的精神病,认为"网络成瘾"定义不确切,不应以此界定不当使用网络对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功能的损害。[3]2013年7月,《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被美国精神病协会纳入正式出版的《精神与行为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4]这是中国第一个获得国际医学界认可的疾病诊断标准。[3]2018年9月,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对网瘾的定义及其诊断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2]2024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游戏障碍”被其添加到《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ICD-11)预先预览版,位列“成瘾性疾患”章节。[5]
社会对于网瘾的概念和认识以及对网瘾的干预和处理方面存在很多的误区,且概念并不统一。"网瘾"的医学定义一直未有公认,大部分学者认为应该把网瘾称之为网络的过度使用,或者病理性使用。[6]造成网瘾的原因一般分为外因和内因,[7]表现形式多样,常见的包括网络游戏成瘾、网络交友成瘾、网络色情成瘾。[8]长期的网瘾会对网民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包括生理、心理、社会和家庭问题等。[8]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持续时间是诊断网络成瘾障碍的重要标准,一般情况下,相关行为需至少持续12个月才能确诊。[2]

定义

网瘾,即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1]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对互联网使用冲动的失控行为,表现为过度使用互联网后导致明显的学业、职业和社会功能损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