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富

明代两广巡抚
林富,字守仁,号省吾,明代莆田县人。明朝两广巡抚
弘治十五年(1502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因[]宦官刘瑾,被廷杖三十,下狱。在狱中与王守仁研讨《易经》。后罚米一百石,勒令罢官。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后,复起为袁州府同知,[zhuó]拔为宁波府知府嘉靖元年(1522年),擢广西参政。嘉靖二年,升广东右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嘉靖八年,林富上书说:“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余人,而得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珠,今日恐以人易珠亦不可得。”嘉靖九年(1530年),疏请佛朗机(葡萄牙)在广州贸易。因得罪方献夫被罢官。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著有《省吾遗集》。

简介

明朝两广巡抚
林富,字守仁,明代莆田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