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花翎
清朝礼帽上孔雀羽制成的翎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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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花
翎
[
líng
]
按清礼仪,一品为
红宝石
,二品为珊瑚,三品为
蓝宝石
,四品用
青金石
,五品用
水晶
,六品用
砗
[
chē
]
磲
[
qú
]
,七品为
素金
,八品用阴纹缕花金, 九品为阳纹镂花金。
[1]
清朝礼帽
在
顶珠
下有翎管,质为玉或
翡翠
,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 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
清朝
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
清代
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 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
朝服
,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双眼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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