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论(英文名:Theory of relativity)是关于时空和引力的理论,主要由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创立,通常包括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提出并于1905年和1915年分别发布的两个相互关联的物理理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 在没有重力的情况下,狭义相对论适用于所有物理现象。广义相对论解释了引力定律及其与自然力的关系。它适用于宇宙学和天体物理领域,包括天文学。[16][17] 狭义相对论(special relativity),主要是由爱因斯坦于1905年创立的一个应用在惯性参考系下的时空理论,是对牛顿(Newton)时空观的拓展和修正。[7][8][9]广义相对论(General Relativity)是描述物质间引力相互作用的物理理论,它不仅是狭义相对论的推广,其对引力的全新描述和牛顿引力理论有本质的不同。[18][19] 狭义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和旧时空观念矛盾的,旧时空观念是从低速力学想象中总结、归纳出来的,集中反映在关于惯性系间的伽利略变换中。[20]实际区别于牛顿的绝对时空观,狭义相对论将时间和空间与观测者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8][21]在广义相对论中,引力作用被表现为一种几何效应,即时空的弯曲,其包含的两大核心思想为等效原理,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爱因斯坦场方程。[22]实际上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