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长官

民政长官
民政长官是日本占领台湾时期的行政长官,其职责涵盖了立法、行政、司法等多个方面。

职责范围

民政长官在日本占领台湾时期,作为台湾各项政策的实际执行官僚,具有广泛的职权。他们不仅参与制定政策,还负责监督政策的落实情况。在台湾总督权力极大的背景下,民政长官同样拥有极高的权力,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1]

名称变迁

- 民政局长官:189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