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的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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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惠州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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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第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第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第三、审查处理不服本 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