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图里迪

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学家
马图里迪,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学家,哈乃斐学派教法学家,马图里迪学派创始人。生于中亚撒马尔罕。曾跟巴里黑(今阿富汗巴尔赫)人阿里·奈斯尔·本·叶海亚学习教法学和教义学;并深受艾卜·哈尼法·努尔曼思想的影响。他主张凭借理性观察万物,进而认识和信仰真主;真主是自由的,为所欲为的,但其行为具有深奥哲理和伦理准则;真主的德性不在其本体之外,既不依本体而存在,也不与本体相分离;真主的言语是凭借其本体而自立的一种“意义”,是无始者本体的一种无始的德性,而表述无始“意义”所组成的字、词,则是新生的,但不说是被造的;真主是人类行为的创造者,但人类有选择“营谋”与否的自由,因而按其行为的善恶受赏罚。著有《教义学论集》《宗教基础学原理》《真主独一论》《辩论集》《驳艾卜·穆罕默德·巴希利五项原则》《驳克尔比首要论据》等。

教学主张

马图里迪的教义学主张主要包括:
①认识安拉只能凭借理性,《古兰经》中有许多经文都要人们通过对宇宙万物进行观察和思维,达到信仰和认识安拉的目的;
②关于美与丑的标准,他认为事物分为三类,一类是人类的理性能够认识其美的事物,一类是人类的理性能够认识其丑的事物,再一类是美、丑界限不清,而只有安拉才能知其美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