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英文名:Counterespionag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实施。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2][8]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5]为了适应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于2014年8月25日,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时任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作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说明。[6]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9]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0]

立法历程

修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