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开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统收统支原则和市政府与开行湖南省分行共同监管的原则。 ?四、偿债专项资金的用途(一)偿债专项资金的用途?1、偿债专项资金用于偿付长沙市开行政府信用贷款本息;?2、在足额偿还到期的政府信用贷款本息后,经开行省分行同意,可用于能使偿债专项资金增值的项目。如“偿债专项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政府信用贷款到期本息的,差额部分,经与市财政协商后,开行省分行可以从“偿债专项资金过渡账户”中扣收。

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政发〔200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