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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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是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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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自1992年2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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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于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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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