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试是中国古代明、清两朝科举考试程序中,“童试”的其中一关。通过县试后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参加府试,报名、保结,与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但保结的廪[lǐn]生要多一名。府试通过后就可参加院试。[1] 简介
亦称府考。封建时期的一种科举制度。清代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的考试。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和会试与殿试。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举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