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执中(1044年—1117年12月7日),字伯通,处州龙泉(今浙江省龙泉市)人。[1][2][3]北宋时期宰相。宋神宗熙宁六年,考中进士,历任台、亳[bó]二州判官,海盐知县,太学博士。[4][5][6]绍圣年间,担任太子侍讲。宋徽宗即位后,拜宝文阁待制,迁中书舍人,历任兵部侍郎、工吏二部尚书兼侍读。[7][8]崇宁四年,拜尚书右丞。[9][10]大观初年,进位中书侍郎、门下侍郎、金紫光禄大夫。谨事宰相蔡京,出任尚书左丞、特进,联合蔡京并任宰相,历任少保、少傅、太宰、少师,册封荣国公。政和七年,去世,时年七十四,获赠太师、清源郡王,谥号正献。[7] 人物简介
在1105年(宋徽宗崇宁四年),何执中被任命为尚书右丞。四年后,他接替蔡京成为尚书左丞,这一变动曾遭到太学学生的反对。在其任职期间,何执中多次迎合皇帝 的意愿,以维护表面的和平。到了1111年(宋徽宗政和元年),他与蔡京(历史上的“六贼”之一)一同担任宰相。五年后,何执中以太傅的身份退休。 何执中在任期间,他告诫边疆的官员不要无事生非,避免不必要的改革,珍惜人才。尽管他本人已经富贵,但他并未忘记自己贫贱时的境遇,捐出大量钱财建立了义庄,用以资助宗族。他还主张朝廷和各级官府应该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减轻民众的负担。何执中去世后,被追封为清源郡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