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与作品是接受美学关系文学产品的两个基本概念。文本指作家创作出来但还未经读者阅读检验的文学产品,而作品是经过读者阅读检验后构成意义的整体。
正文
【文本与作品】接受美学关系文学产品的两个基本概念。文本指作家创作出来但还未经读者阅读检验的文学产品。也译作“本文”。它是一种具有潜在涵义的文字实体,也称为“第一文本”,它的意义是不变的。是独立存在的客体。它经过读者阅读检验后构成意义的整体,成为美学对象,才称为“作品”或“第二文本”。前者是文学接受过程的起点,后者是经过了文学接受过程的“终点文学”。阅读是主体(读者)和客体(文本)的纽带。文本的接受是由读者来完成的。接受美学认为,作家所创造的文本中存在许多“未定点(即需要读者的想刻口以补充的空白),需要读者加以“具体化”,经过“具体 化。后,才成为保存在读者意识中的具体“作品”。不同的读者对文本的“具体化”是不同的。顺同一文本,由于接受者不同,“具体化”后的“作品”也会不同。但它们又都是以文本为最初出发点的。可见,读者的“具体化”是无穷的,不可能对某一文木的理解确定最后的界限。读者对某一文本阐述和补充越多,越丰富,寓于文本中的美学构成就越完善,文本的价值也就越高。这表明作品中的美学价值并非取决于作者的意向或作品所反映的世界,而是取决于具有不同美学标准和实感的读者群(包括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传统的读者),读者对文本的具体化是文本美学价值得以实现并升陟的最重要因素。这打破了人们关于文学作品,文学活动的传统观念。将促使作家更多地去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即读者对作品可能会有的种种反应。未来读者的影子深刻地影响着作家的创作活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