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汉、巫婆利用迷信造谣罪

神汉、巫婆利用迷信造谣罪
神汉、巫婆利用迷信造谣罪是指神汉、巫婆利用封建迷信,制造谣言,蛊惑人心,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与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反革命目的。

正文

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限于不务正业、以耍弄迷信邪术骗取钱财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神汉、巫婆。(2)主观上出于故意。(3)客观上表现为以迷信邪术为形式,实施造谣惑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