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冠五(1918年2月23日-2007年4月20日),曾用名李均,山东金乡县城南王丕庄人,二十世纪七、八、九十年代担任首钢集团负责人、改革开放初期的企业家。1935年12月,周冠五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3月,他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金乡县抗日动员委员会,同年5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周冠五先后担任八路军苏鲁豫军区营地长、冀鲁豫边区湖西专区金巨县大队大队长、金乡县政府县长以及江西贵溪军分区参谋长。他曾获得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并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周冠五于2007年4月20日因病逝世,享年89岁。[2] 人物生平
抗日战争时期,周冠五同志历任山东金乡县抗敌后援会干事,北方局党校学员;苏鲁豫边区人民义勇军班长、排长;苏鲁豫金嘉济工作团(中心县委)军事部长兼特务连长;苏鲁豫金乡县独立营营长;冀鲁豫教四旅十一团一营营长;冀鲁豫金乡县大队大队长、冀鲁豫金乡县政府县长。解放战争时期,周冠五同志历任冀鲁豫单虞县县长、七分区二十团团长;二野七纵队特务团五十九团副团长、团长、冀鲁豫九团团长;江西贵溪军分区参谋长。新中国成立以来,周冠五同志先后担任石景山钢铁厂人事室主任、副厂长、厂长;石景山钢铁公司经理;首钢革委会副主任;首钢党委副书记、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兼首钢总公司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国家体改委委员;首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工厂委员会主任。 个人生活
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