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对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而又具有民主运动历史的知名人士的称谓,主要是指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中有代表性的爱国民主分子,以及一小部分从地主阶级中分化出来的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分别在不同领域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在社会上有较高声望。[1]无党派人士具有代表性、政治性、组织性。[2] 简介
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国民党发动内战后,“社会贤达”发生了分化,一些人依附国民党,参加了国民大会和国民政府,败坏了社会贤达的声誉。[3]如1946年1月,国民党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有九位无党派的代表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的。[4]1948年5月,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在致电毛泽东以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协的“五一”号召时,为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使用了“无 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5]1949年,新政协会议还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以郭沫若、马寅初、张奚若、李达等12人为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 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除了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以外,主要有无党派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2000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也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称无党派人士界别。《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即"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1] 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