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球(Goaltending),是篮球运动中的一种违例事件,是指在篮球比赛中,非法干扰正在下降轨迹中的或在篮筐上的投篮。[1]
在NBA比赛中,最常见的干扰球分为两类:防守干扰球和进攻干扰球。若防守球员在进攻球员因投篮而产生的抛物线已经过了最高点、或上篮已经触碰了篮板之后仍然人为的改变球的运行轨迹,则视为防守干扰违例,当值裁判会判罚进攻得分;若与上述一致的情况下,进攻球员人为的改变球的运行轨迹(比如完成投篮之后篮球还没有离开篮筐上空的圆柱体时便把篮球拨入篮筐),则会被判罚进攻干扰违例,防守一方得到球权。[1] 这个规则是由NBA第一位传奇巨星、第一位传奇大个子球员乔治·麦肯而定的,因为他每次都能因此封盖对手的投篮。[2] 基本定义
进攻方投篮,在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后,在下降之前,防守方如果碰到篮球,都属于盖帽;队员触及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的球时,并且球已下落飞向篮圈或球已碰击篮板(FIBA和NBA有不同),无论这个人是进攻方球员还是防守方球员,都属于干扰球违例,但是判罚是不同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