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产制度

土地财产制度
土地财产制度[1][2][3]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的土地财产制度涵盖与土地所有、使用、管理以及相关技术的所有制度;狭义的土地财产制度则特指土地财产的所有、使用与管理的经济制度及其对应的法权制度。

构成及相互关系

土地财产制度包含土地经济制度和土地法权制度。前者是特定社会制度下的土地经济关系的总和,属于社会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后者则是这些经济关系的法律表现,构成了社会上层建筑的一环。在社会形态中,土地经济制度是土地法权制度的基础,同时后者也能够反映、确认、保护并规范前者的功能。

土地经济制度

土地经济制度涉及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国家管理制度。其中,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制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保持土地国有制的国家中,土地国家管理不仅体现了政府的行政职能,也反映了国家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角色。此外,政府还直接参与了土地收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