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慕韩

国民革命军陆军中将
龙慕韩(1898年—1938年6月17日),字汉臣,出生于安徽怀宁黄埔军校第一期步兵科毕业,官至中将师长。他是第一个被蒋介石军法处决的国民党中央嫡系将领。[1][2][3]
龙慕韩先后就读于怀宁县立中学和湖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后,他回到家乡的安徽教育团进行学习。结业后曾担任长江上游总部的暂编步兵第三旅五团排长。1924年春,经黄埔军校教员茅延桢介绍,他投考黄埔军校并成为第一期第一队学生,学习期间曾担任第一队第六分队长。毕业后,他历任入伍生队区队长、连长,黄埔军校教授部上尉技术教官,以及少校副队长。1928年,他担任南京中央军校第二总队步科第四队的中校队长。从1932年起,他成为第五军第八十八师的上校团长,后升任少将旅长。[1][2]
抗日战争爆发后,龙慕韩担任第八十五军第八十八师的中将师长。兰封会战期间,龙慕韩及八十八师一部(第二六二旅)奉命防守兰封,所部归第二十七军军长桂永清指挥。日军土肥原师团展开对兰封的猛攻后,桂永清率部撤离,并要求龙慕韩死守兰封,但龙慕韩判断所部无法阻止日军的进攻,于是率军撤离兰封,致使兰封失陷,中国军队在战场上陷入被动状态,兰封会战最终失利。[3][1][2]
兰封会战结束后,龙慕韩因作战指挥不力被问责,最终军法执行总监部军法会审判决定:陆军第八十八师师长龙慕韩因玩忽职守、放弃兰封,应立即押送至武汉执行处决。1938年6月17日,龙慕韩在湖北武汉被执行枪决。[3][4]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