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9号)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219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7年6月5日签发的命令。
第219号令《国务院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区旗的规定》是国务院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区旗所做的规定。
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19号
《国务院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区旗的规定》1997年6月5日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