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

推举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活动
选举(Selection 中国古代选举)是从统治者候选人中选择统治者。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择。“选举”的对立面是“委任”。委任是自上而下的选择。
我国选举人大代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进行。

中国古代选举

它从理论上虽说也是几乎所有人都不被排斥在外,但实际上却总是只有很少数人参加或被选,甚至只有少数人参加,更少人被选才能顺利运作,参与者或被选者不是选他人,而实际是自己被选或自荐,最后或者是通过他人的推荐,或者是通过客观的考试而被选中。选中者自然是一批人,而非一个人,他们亦非成为最高决策者,而只是成为君主制下的官员或者获得任官资格。竞选者所依凭的主要是体现在个人自身的德行、才能、名望、族望,或者文化修养,每次的被选中者也不构成一个统一的集团而仍是一些个别的人,每次选举也不带来国家政策上的改变,而只是为统治阶层输送新血。所以,它总是精英的,从形式到实质都是少数人的一种活动。它的选择标准是受到某种先定的实质内容的限制的,它也不涉及到传统国家和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基础,但它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稳定的、可以合理预测的期望,对社会资源的分配、社会分层的确立以及个人地位的变迁意义至关重大。选举概述选举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运行机制,马克思主义以阶级分析方法,深刻分析了选举现象的含义,认为选举作为民主政治的特定制度,其根本特性是由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服务于国家性质的政治方式和规则,也是民主政治下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参与政治的途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可以把选举理解为在民主政治制度背景下,特定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政治统治,而以公民法定票决方式选择政治和公共职位任职这的机制和规则。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四十六· 梁纪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