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之一
新四军,全称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属于国民政府战斗序列,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留在南方八省进行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改编的队伍,[1]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中国人民解放军前身之一。[2]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根据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当局的协议,在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八省境内坚持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于10月12日正式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至江西南昌。改编后的新四军由叶挺、项英分任正副军长。[3]
新四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支重要抗日武装,又被称为“铁军”。新四军英勇奋斗、果敢担当,敢打胜仗、能打胜仗,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守初心担使命,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4]

军队的成立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任政委兼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周子昆为副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邓子恢为政治部副主任。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至江西南昌。全军共一万余人,下辖四个支队:第一支队,陈毅任司令员,傅秋涛任副司令员;第二支队,张鼎丞任司令员,粟裕任副司令员;第三支队,张云逸兼任司令员,谭震林任副司令员;第四支队,高敬亭任司令员,杜平任副司令员。同时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以项英为书记,陈毅为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