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6年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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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指1996年8月29日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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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而制定。该法历经2012年修订,2009年、2015年、2018年三次修正,共九章节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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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程
发布信息
1996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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