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介绍
欧盟知识产权体系 由欧盟层面法律和成员国层面法律两部分组成。其中,成员国法律以相关欧盟法(包括《欧洲专利公约》EPC)及其在相关国际协定中的承诺为基础。欧共体或其成员国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是《商标法条约》、《海牙协定》、《马德里议定书》、《伯尔尼公约》、《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的)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国际条约和协定的签署方。欧盟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不断以确保内部市场运行为目的进行相关修订。 工业产权
在工业产权领域,欧盟目标是针对未来的共同体商标、设计和专利等建立一个单一的保护体系,通过单次申请即能在欧盟范围内产生效力。2007年,欧委会通过一份关于专利系统的通讯,建议采用“共同体专利”(community patent),并在专利领域实施欧盟统一的司法管辖权。作为后续措施,2008年7月16日,欧委会通过一份关于欧洲工业产权战略的通讯,制订了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战略,其中也包括加强针对假冒和盗版的执法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