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Warsaw Treaty)是苏联、东欧国家为抗衡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而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4]
1955年5月,西方国家批准了武装西德的巴黎协定,并把它拉入矛头针对着社会主义阵营的北大西洋公约集团。苏、波、捷、民主德国、罗、匈、保、阿八个社会主义国家,根据1954年11月29日到12月2日八国在莫斯科举行的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的决定:在巴黎协定被批准时在组织武装力量和司令部方面采取共同措施,遂于同年5月11日到14日在华沙集会,缔结了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称华沙条约),并根据条约成立缔约的国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苏联元帅科涅夫任总司令)和政治协商委员会。 [5] 华沙条约是1955年5月14日在华沙签订的,有效期为20年,1975年期满时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又顺延了10年。这次的议定书规定:条约有效期将延长二十年,若在期满前一年无异议,则接着再顺延十年。会议公报说,这是与会者们的一致决定,其出发点是“确保盟国的可靠安全和它们在国际事务中密切合作的必要性”。[6]
条约背景
1949年初西方国家准备签署《北大西洋公约》,苏联就此发表声明和备忘录,指责北约是针对苏联的。北约签订后,为阻止联邦德国加入北约,苏联于1952年提出缔结对德和约主张,1954年提出召开欧洲集体安全会议,签署欧洲集体安全条约等一系列建议,均被西方国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