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部

作战参谋机构
普鲁士总参谋部的雏形出现于17世纪中叶。1640年,勃兰登堡——普鲁士大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在组建部队时,仿效当时倍受推崇的瑞典军队,组建了一个军需总监部,这便是最初的总参谋部。当时,军需总监部的主要职责是,担负工兵勤务、选择行军道路和宿营地、构筑阵地等任务。到腓特烈大帝时代,军需总监部又增加了传令、为行军部队指路、以及为将帅们起草报告和文书的任务。在第一次瓜分波兰的作战中和1778年的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争中,军需总监部又接受了后备部队的计划和领导工作,成了国王的得力助手[1]

简介

设立

到19世纪初,由沙恩霍斯特和格奈泽瑙等人领导的“军事改革委员会”,在改善总参谋部的职能和确立其地位的斗争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军事改革委员会”的成员马森巴赫上校,于1801年和1802年先后起草了一份军需总监部勤务规定和两份有关条陈,阐述了对总参谋部的组织、职能和任务的设想,因此被称为组建普鲁士总参谋部的思想先驱。在条陈中,马森巴赫要求在和平时期就组建一个常设的总参谋部作为计划中心。他要求在和平时期应将总参谋部的工作按叁个作战区域即奥地利俄国和法国,划分为三个工作单位,分别拟制各自的作战计划。他还要求,平时参谋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旅行训练,藉此勘察预想战场的地形;驻外武官提供有关情报和预测;总参谋部与部队之间进行人员交流。最后他要求,将来的总参谋长有权直接向最高当局呈送报告,并将此视为总参谋长的最重要的权力。当时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曾给马森巴赫的建议以支持,并着手进行军需总监部的改组工作。沙恩霍斯特提出的设想更接近于现代总参谋部。他建议组建一个“军队总参谋部”,下设4个处。分别负责战略战术、军队内部事务、补给、炮兵和弹药事务。1817年,普鲁士正式使用“总参谋部”这一称谓。但它的地位和职能还远远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总参谋部。
总参谋长冯·米夫林元帅在其任职期间(Friedrich Karl Von Muffling,1775-1851,1821-1829年任总参谋长),注重对总参谋部军官进行系统训练,尤其在测绘方面;重视旅行训练,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发展了沙盘作业;强调战史研究;加强了对邻国军队的观察。米夫林的继任者威廉·冯·克劳泽内克将军(Wilhelm Johann Von Krauseneck,1775-1850,1829-1848年任总参谋长)除了继承其前任的工作外,还曾在1834-1835年考虑过铁路的作用,但没有对其进行深入和持续的研究。毛奇的前任卡尔·冯·赖赫尔将军(Karl Von Reyher,1786-1857,1848~1857年任总参谋长)尤其注重对总参谋部军官的培养和选拔。他规定,从事总参谋部勤务的军官必须在普通军事学校学习三年,在测绘局工作三年,夏季从事野外测绘勤务,冬季从事军事科学工作。